咸阳就业见习补贴是什么

导语 咸阳就业见习补贴是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自愿开展见习工作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开展工作。

  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推荐阅读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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