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创业补贴指南

导语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咸阳市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咨询办法:

  更多问题可咨询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33329015(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报)

  招聘会咨询:029-33329025

  流动党员管理:029-33329050

  业务咨询电话: 029-33329135(人事代理、职称评定、档案存取、档案查询)

  办公地址:中心地址位于咸阳市彩虹二路高科大厦三楼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南:市内乘坐11路、20路、35路、23路在西阳村十字下车即到。

  推荐阅读:

  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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