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泾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导语 咸阳市泾阳县严格“县级统筹、学校主体”工作机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民办具体招生程序相见全文。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划定学区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情况,采取免试就近入学方式进行,教育局统一下达学校招生计划并划分学区范围,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

(二)招生对象(一年级、五年级、七年级)

1.小学。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汇总本学区延缓入学申请并提交镇政府审核,经镇政府批准后,报泾阳县教育局备案。

2.初中。七年级:招收具有泾阳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外县户籍但父母在泾阳县务工并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乡镇初中五年级:招收本学区上学年就读小学四年级的学生。

(三)对象认定

1.常住地分两类认定:第一类是本人户籍在泾阳县相应学区内,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查验户口簿;第二类是务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为主要依据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2.“四证”具体内容: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出证明(注:泾阳县户籍学生在我县辖区内学校入学不须提供)

(四)招生入学流程

  1.划分学区,核定招生计划。

6月20日前,结合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起始年级适龄学生人数等因素划分学区,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公布学区及入学条件。

6月30日前,通过“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7月10日前,各学校公布入学登记条件及资料清单。

  3.申请登记,学校审核。

8月7日至8月11日,学生法定监护人按照划分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学校审核入学条件(入学年龄和常住地等信息,常住地信息必要时可入户核实),查验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4.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9日至8月20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5.报名注册。

8月30日至3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各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按照登记次序及类别等情形将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云阳英才小学在泾阳县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具体招生程序另行通知。(二)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泾阳县户籍适龄学生,家长持学生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到泾阳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泾阳县教育局发放网上登记报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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