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旬邑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导语 咸阳旬邑县就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发布相关政策,具体招生对象、学区划分、招生程序等请详见全文。

  一、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旬邑县户籍适龄幼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

  小学: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旬邑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局审批。

  初中:具有旬邑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

  (二)学区划分

  1.塬区中小学。按照原行政区域划分,小学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和申请就近入学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城区中小学。按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实施。

  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在公、民办幼儿园入学。

  二、招生程序

  (一)塬区中小学

  1.提前摸底。6月30日前,各小学对辖区一年级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建立辖区适龄儿童花名册。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对辖区六年级毕业学生进行摸底,并建立学生花名册。

  2.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5日前,按照摸底情况,塬区各小学向一年级、中学向七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3.报到注册。8月30日至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城区中小学

  按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三)幼儿园

  1.设置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照《旬邑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幼儿园大班不大于35人、中班不大于30人、小班不大于25人设置标准,提前摸排辖区适龄幼儿数量,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科学设置计划招生数、班级数,并报辖区主管部门,辖区主管部门汇总后向教育局报备。县直属幼儿园向县教育局直接报备。

  2.发布招生公告。8月20日前,各幼儿园按照计划招生数,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

  3.报到注册。8月30日至31日,各幼儿园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进行登记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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