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淳化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导语 咸阳市淳化县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具体招生入学对象、招生对象认定、招生入学流程等信息详见全文。

  一、招生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常住地人口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初中七年级入学学生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的常住人口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二、招生对象认定

  1.常住地人口分两类认定:

  第一类是本人户籍在淳化县相应学区内,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查验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第二类是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为主要依据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2.“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学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工作证明或务工合同等。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出证明。

  三、招生入学流程

  (一)公办学校

  1.划分学区,核定招生计划。6月25日前,结合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起始年级适龄学生人数等因素划分学区,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公布学区,公示入学条件。6月30日前,通过“淳化教育”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7月8日至10日,各学校公布入学登记条件及资料清单。

  3.申请登记,学校集中审核。7月17日至7月19日,学校按生源顺序,组织本校招生入学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分类提供证明材料并到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安排以学校发布的公告为准)。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本校网上登记报名条。每人限报1所学校,已在其他学校领取报名条的,不得再次发放报名条。

  4.网上登记,确认就读学校。7月21日至7月24日,学生及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确认就读学校,每人限报县内1所学校。

  5.确定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7日至7月29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报到通知书》,同时向县局书面报告入学资格审核及登记报名结果。

  6.报名注册,做好入学报到。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报到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学校核查持《入学通知书》未报到注册学生的入学情况,并向县局上报起始年级招生情况。

  (二)民办学校

  1.资格审核。欲就读咸阳市民办学校的淳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以下两种资格审核途径:

  (1)在县外常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在县外就读小学的本届毕业生,可按照学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学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0日(具体时间以当地发布的通知为准)。

  (2)淳化户籍或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淳化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资格审核地点在县教育局基教股。小学一年级资审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初中七年级资审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就读学校颁发的2023年小学毕业证书。

  2.网上报名。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就读咸阳市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学校。

  3.关注录取结果。7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要及时关注报名学校及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录取结果。

  4.入学报到。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校要求报到注册入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资格审核、发放网上报名条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在淳化县教育局资格审核并领取网上报名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淳化县教育局在县域内按照就近原则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于8月1日至8月3日,向其发放《入学报到通知书》,安排其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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