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自考申报条件

导语 咸阳市自考申报条件必须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具体条件详见全文。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

程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照片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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