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秋季学生入学结核病筛查2023

导语 咸阳市秦都区2023年秋季学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筛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详见全文。

  根据《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陕西省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指导意见》(陕卫办疾控函[2022]224号)及秦都区卫健局、秦都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学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秦卫发〔2023〕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的科学防控,秦都区开展学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现将筛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筛查人群

  各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院)、大学等所有学生及教职工。

  二、筛查方法

  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2、问卷筛查(针对幼儿园)

  三、筛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15日-8月28日,具体地点详见下表

  四、筛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筛查学生现场领取《学校学生结核病筛查知情告知书》后,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内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监护人(家长)签字确认后,学生持《学校学生结核病筛查知情告知书》进行筛查。

  2、筛查3天(72小时,根据说明书要求时限)后,学生(本人)携带《学校学生结核病筛查知情告知书》到筛查点查看结果,无异常开具《秦都区入学学生结核病筛查查验证明》,筛查阳性、强阳性学生需进一步筛查,判定潜伏感染者需进行预防性治疗,超时未查看结果(按照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判定要求),本次筛查视为作废。

  3、开学时需持《秦都区入学学生结核病筛查查验证明》入校报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咸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育】可获取陕西省教育厅、咸阳市教育局、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官网入口查询中考、高考、成考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