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2025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政策公布,报名时间为7月17日--7月27日,学区划分以及咨询电话等详见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且高质量的教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咸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01、工作目标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02、严格招生政策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严格“县级统筹、学校主体”工作机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对象(一年级、七年级)
1.一年级:2025年秋季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泾阳县户籍(含西咸新区共管区)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已取得泾阳县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七年级:2025年秋季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具有泾阳县户籍(含西咸新区共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父母一方已取得泾阳县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随迁子女。
(温馨提醒:按照国家层面“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求,凡父母在我县务工、经商经营、购房的外县户籍适龄儿童,均为随迁子女,均需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汇总本学区延缓入学申请,报泾阳县教育局备案。
(三)学区划分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情况,采取在户籍地址、住房地址(房产证)及随迁子女居住地址(父母居住证)对应的学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泾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一览表)。
(四)招生类别
1.户籍类(房户一致):具有泾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家长在系统填报时需拍照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或监护人页)及学生页。
2.随迁类:外县在泾阳县务工、经商经营、购房的随迁子女,以公安机关审核颁发的居住证地址登记入学。家长在系统填报时需拍照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或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居住证正反面。
3.户籍类(房户不一致):
(1)具有泾阳县户籍,同时父母在户籍地址之外购买房屋且取得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地址登记入学。
(2)具有泾阳县户籍,同时学生祖父母在户籍地址之外购买房屋且取得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学生祖父母、父母、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地址登记入学。
家长在系统填报时需拍照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或监护人页)及学生页、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中能显示房产信息页。
4.户籍类(其他):
(1)具有泾阳县户籍,同时父母在户籍地址之外购买房屋(自建房、小产权房)但没有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地址登记入学。
(2)具有泾阳县户籍,同时学生祖父母在户籍地址之外购买房屋(自建房、小产权房)但没有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祖父母、父母、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地址登记入学。
家长在系统填报时需拍照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或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合法有效购房证明材料等能显示房产地址及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
(3)具有泾阳县户籍,学生父母在户籍地址外申请并居住公(廉)租房、经营工商企业或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租房地址登记入学。
家长填报时必须拍照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或监护人页)及学生页,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上传公(廉)租住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劳务证明材料、合法有效工作证明材料、合法有效房屋租赁证明材料等。
(五)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进行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并结合家长意愿提出教育安置意见,一是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免试就近随班就读,二是中度残疾儿童招录至泾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三是重度残疾儿童由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招生入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优待政策。
03、严格招生程序
从2025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都必须通过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实行线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一)公布招生政策。6月20日前,“泾阳教育”公众号或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辖区招生工作安排、公办学校学区范围。
(二)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27日
(三)登记报名
1.新生监护人在手机端下载“秦务员APP”或电脑端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秦务员APP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主题模块,查看办事指南。
2.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报名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年级,按照指引进行信息填报,完成线上申请(选择公办学校就读点击“公办学校登记”,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点击“民办学校报名”)。
4.查看办件进度(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秦务员APP随时查看办件进度)。
(四)审核录取
1.先由学校确定的登记入学专审人员在线上对登记情况进行初审,再由分管副校长进行复审,最后由校长进行确认审核录取。
2.各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少年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登记类别等情形将超计划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学位。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0日前,各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报到注册。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04、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资格审查人员职责分工。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明确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作规范平稳有序。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加大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入学政策的解读及宣传,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要增强招生入学的透明度,彰显公信力,努力营造义务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册两表四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强力消除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对于新入学的起始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
(五)严格工作纪律。请各学校认真学习本方案,结合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格遵守细则的各项规定,做好今年的招生入学工作。县教育局已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设置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注意事项: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招生过程中学生报名、资料审核、录取、调剂都在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平台完成。家长要如实填写入学信息,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相关证明资料,按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网上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实现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自动比对学生户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居住证等信息,辅助入学资料真实性审核。对使用虚假证件和伪造入学资料者,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登记信息一经填报,不得修改,因信息登记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36219012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36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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