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咸阳汽车置换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导语 自2025年1月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西安市新购置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新购置的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照新购置的乘用车发票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025咸阳汽车置换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咸阳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按照新车购置发票金额,购买新能源乘用车,15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1万元,15万元以上的单辆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15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0.8万元,15万元以上的单辆补贴1.3万元。
(二)补贴申领程序。
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云闪付APP提交2025年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经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补贴申领要求。
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消费者上传的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栏、变更栏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所有人、银行账户预留手机号等信息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每个消费者在2025年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转让的既有乘用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名下。
为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转让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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