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区教育局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导语 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自觉遵守“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区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

  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值此佳节来临之际,特向全区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为了更好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噪音污染,让您和孩子能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节俭、环保和有意义的寒假,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渭城区教育局向全区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自觉遵守“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遇节日、喜庆活动时,以更加安全、更加文明、更加健康的方式表达喜悦之情。

  二、积极宣传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政策。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利用微博、电话、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和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努力营造禁售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努力守护良好生态人居环境。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发扬人人都是良好生态环境参与者、守护者的精神,积极主动劝阻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350)。

  四、大力弘扬移风易俗文明风尚。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积极践行和弘扬绿色低碳新理念、文明健康新思想、移风易俗新风尚,大力倡导群众以安全、节俭、环保、文明的方式过节,自觉抵制一切危害公众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有损人身健康的行为。

  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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