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阳国家公务员遴选和公开选调体检安排

导语 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具体内容,详见正文。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安排

  1.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2.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二)考察安排

  1.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2.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

  4.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 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1. 公示期:5个工作日。

  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

  3. 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4. 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5. 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点击查看:2024年国家公务员遴选和选调报名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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