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区”教师选派通知(待遇保障与名额)

导语 陕西“三区”教师选派1085名教师,受援范围主要是脱贫地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具体请看下文

  陕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通知

  受援范围

  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选派数量

  2024—2025学年全省计划选派1085名教师,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1010名,非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75名。

图源:西安发布

  待遇保障

  (一)政策保障。

  选派到“三区”支教的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

  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受援县(团场)负责支教教师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选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师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

  (二)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其他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派出地统筹负责。

  选派要求

  1. 原则上应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2. 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3. 选派教师教龄应在6年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适应支教地区的工作环境;

  5. 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6. 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

  7. 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选派形式

  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受援学校要根据支教人员情况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选派范围

  选派教师以各设区市在辖区内调配为主,以市域间帮扶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为补充,不断扩大城市优质教师资源支持受援县教育发展数量。

  结对协作的市域之间要在“三区”教师选派工作中加强沟通协商,结合当地实际互相选派优秀师资到结对协作市受援县支教。

  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市和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县数量较多的市,在派出教师范围上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予以解决。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浦、续彦君(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邮箱:sxjsg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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