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是怎样的

导语 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咸阳市行政区划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个人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咸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咸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公积金缴存、公积金贷款等信息入口。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