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租房什么情况下取消保障资格

导语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参加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私有房屋的;更多信息请见全文。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

  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②参加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私有房屋的;

  ③将所租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用于违法活动的;

  ④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⑤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⑥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

  ⑦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⑧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未再续约的;

  ⑨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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