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全国制式)及缴存明细办理条件:职工在咸阳市以外购房,向购房地城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全国制式)及缴存明细办理条件:职工在咸阳市以外购房,向购房地城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 本人相关资料:
(1)单身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1份;
(3)离异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1份。
2、职工本人签字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登记表》【点击下载】
3、认购协议原件或者押金票据原件。
二. 其他需要材料与非异地人员相同,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
5.所购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
6.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证明。
>>点击查看:咸阳商转公贷款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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