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及支付比例是怎样的

导语 职工大病保险用于解决参保职工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中的参保职工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后,参保职工个人自付的符合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 保障范围

  职工大病保险用于解决参保职工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中的参保职工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后,参保职工个人自付的符合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简称大病保险起报点)

  二. 支付比例

  超大病保险起报点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30000元以下(不含)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55%

  30000元-50000元 (不含) 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65%

  50000元-100000元(不含)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5%

  100000元-150000元 (不含)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5%

  150000元以上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95%

  年度限额:职工大病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点击查看:咸阳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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