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咸阳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导语 现就新市民、青年人及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提取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新市民、青年人及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和高层次人才租房支持力度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及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无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每年每户18000元上调至每年每户30000元。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咸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实施细则》认定标准的职工。)

  二、放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范围

  即符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的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加装电梯产生的个人实际出资额。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上述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除须提供《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咸房金发〔2024〕22号)明确的所需材料外,新市民提取须提供户口簿、户籍卡或居住证原件,高层次人才提取须提供咸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核发的《咸阳市高层次人才确认书》。

  (二)若缴存人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租房提取条件的,可任选一种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租房提取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以上事项执行期限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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