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积金异地贷款存缴证明怎么办

导语 职工在咸阳市以外购房,向购房地城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详情见正文。

  事项名称: 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

  一、办理条件:

  职工在咸阳市以外购房,向购房地城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二、所需资料:

  1、本人办理:

  (1)单身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已婚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1份;

  (3)离异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1份。

  2、职工本人签字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登记表》

  3、认购协议原件或者押金票据原件

  三、办理地点和机构:

  中心业务大厅(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8号咸阳房产交易大厦七层)及各县区管理部

  四、办理时间与流程:

  即时办理、三个工作日内

  是否收费:不收费

  联系电话:029-12329、029-328900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咸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查看咸阳组合贷办理流程、贷款办理指南等、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办理攻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