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申请廉租房条件

导语 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低保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等。

  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1、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根据咸阳市2009年城市经济综合水平,城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45元以下(含345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具备条件。

  (1)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

  (2)低保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3)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 米以下(含14平方米)。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