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有什么政策

导语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详见正文。

  咸阳市住建局2022年5月31日发布《咸阳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规定

  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审批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实行“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推行“冲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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