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导语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一般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两病”政策、门诊大额慢性病政策和门诊特殊病政策。

  1、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哪些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一般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两病”政策、门诊大额慢性病政策和门诊特殊病政策。

  01、一般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门诊统筹报销协议医疗机构仅限定在镇村(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报销年人封顶额按120元确定,年末实行零结余。门诊统筹报销的范围包括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报销标准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0%执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70%执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次报销限额40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次报销限额30元。

  02、门诊“两病”报销政策:

  保障对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确诊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已纳入门诊特殊病中的“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城乡居民,不再纳入本方案保障范围。“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再重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用药范围“两病”门诊用药必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发[2019]46号)中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品种。推动长期处方制度,符合条件的最长可放宽到两个月。

  报销标准城乡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60%比例报销。

  报销限额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

  03、门诊大额慢性病范围及报销标准:

  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及滤过报销标准

  小儿脑瘫报销标准

  偏瘫报销标准

  苯丙酮尿症患者报销标准

  04、门诊特殊病政策:

  门诊特殊病月起付金30元。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2、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


  3、住院分级诊疗、转诊与备案政策如何区分?

  鼓励规范分级诊疗对市域内符合分级转诊规范要求的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鼓励性政策。对符合转诊规范要求的上转患者,上级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符合下转条件的参保患者转至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继续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与本次在上级医疗机构诊疗疾病相关医学康复治疗的,取消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特殊患者转诊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参保患者,可选择咸阳市域内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1)孕产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患者;

  (2)病情紧急、危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入院治疗的(抢救、急诊危重患者由就诊医院出具急诊证明);

  (3)手术病人复诊、肿瘤疾病、精神疾病、传染病等在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诊治条件的;

  (4)参保居民在咸阳辖区之外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办理异地安置的;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定的病种支付疾病。

  异地备案

  登录“陕西医保”APP及小程序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点击“查看更多”中的异地业务“异地就医备案”;

  》进入异地就医为自己备案页面选择备案类型开始备案;

  》填写异地备案登记信息;

  4、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提交后完成异地备案。

  4、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于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在大病保险报销时,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年度内报销时不再累计计算。


  5、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特殊人群。六医后救助申请审批的程序有哪些?

  救助对象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经市级医保部门审批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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