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最新)

导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咸阳市“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个人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咸阳行政区划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即不动产权属归咸阳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具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或证明。

  (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五)已取得所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转为以商业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权利或事项为“抵押权”, 非“预告登记”)。

  (六)法律、法规和《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咸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商转公】直接进入自测入口,查看咸阳商转公政策,获取办理指南,资料、条件、流程、额度、期限、利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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