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电动自行车法律责任政策规定

导语 对被盗抢骗的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平台上进行系统锁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现不符合新国标的违规车辆,移交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查处。

  电动自行车——法律责任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或办理相关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对被盗抢骗的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平台上进行系统锁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等业务时,发现不符合新国标的违规车辆,移交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查处。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回收证明、电动自行车生产或者销售企业出具退车凭证、旧车置换新车凭证、二手车出口企业出具出口凭证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暂停采信其出具的证明或者凭证,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附则

  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咸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直接进入挂牌登记办理入口,获取电动自行车登记转让变更、注销登记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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