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大病报销保障对象

导语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咸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参保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包含了大病保险参保费用,参保人无需额外单独缴费。

  保障对象有哪些?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咸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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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保险需要额外缴费吗?

  无需额外缴费。参保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包含了大病保险参保费用,参保人无需额外单独缴费。

  咸阳市大病保险待遇政策

  保障范围般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5000元,取消年度封顶线。

  参保患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产生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报销比例

  1万元 (含) 至3万元: 60%

  3万 (含) 至10万元 : 70%

  10万元 (含) 以上: 80%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报销比例较一般参保患者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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