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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廉租房申请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03-13 14:39:47
申请条件

1、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根据咸阳市2009年城市经济综合水平,城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45元以下(含345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 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具备条件。

(1)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

(2)低保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3)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 米以下(含14平方米)。

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咸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及其复印件。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 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 租 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14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 证。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2、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 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 证明。

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 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14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 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申请流程

1、领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核准和公示

6、安置

咸阳廉租房申请具体流程

申请地址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单位)和镇(街道办)

廉租房房源

1、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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