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导语 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须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造住房中的期房、现房以及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多信息详见全文。

  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造住房中的期房、现房以及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单位及个人均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的认定标准为账户状态为正常、足额缴存,且缴至年月为近3个月以内)。

  3、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首付比例为40%)。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异地贷款,限贷二次)。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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