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购买的药品怎样查询有没有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导语 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找到“医疗”-“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栏目,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药品通用名称,即可查询目录内药品。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找到“医疗”-“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栏目,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药品通用名称,即可查询目录内药品。
(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医保药品目录,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按各统筹区起付线和封顶线等报销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一.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1.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1)年报销封顶线120元/人,限定在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报销。
(2)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镇卫生院60%,村(社区)卫生室70%。
(3)报销范围: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二. “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
1、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60%。
2、待遇及报销封顶额: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
3、处方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使用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
4、首次就诊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按诊疗规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5、门诊“两病”在县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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