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配售型保障房需求征集的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完善咸阳市配售型保障房保障体系,加大配售型保障住房筹集(建设)和供给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及无住房的群众公开征集配售型保障房需求情况。

  关于咸阳市配售型保障房需求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配售型保障房保障体系,加大配售型保障住房筹集(建设)和供给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及无住房的群众公开征集配售型保障房需求情况。

  一、征集目的

  充分了解我市居民对配售型保障房的需求情况,为科学规划、合理建设配售型保障房提供依据,提高配售型保障房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二、征集时间

  社会公开征求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具有咸阳市城区户籍,或在咸阳市城区上班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

  四、配售对象和保障标准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房,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单身户申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家庭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户籍或在本市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拟配售项目所在地区无自主住房或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且在全市范围三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购买商品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通过离婚析产、继承、受赠和拆迁安置等方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对于已享受过房改房、公租房、公有住房、集资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除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

  本次征集仅为需求调研,不涉及具体房源分配和购买流程。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需求,共同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让更多家庭实现安居梦想。

  请扫描二维码填写咸阳市配售型保障房需求调查问卷,联系电话:029-32890621  332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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