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购房能否提取异地公积金
导语 可以提取,异地缴存职工在咸阳市购房,符合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可在咸阳申请异地购房提取,附提取办理材料、提取指南、提取流程,办理地址。详情见正文。
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咸阳购房者,可以提出异地购房申请,在咸阳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办理流程:
(一)接收职工申请
1. 管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异地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如有商业银行贷款购房职工还需填写《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见附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见附件5),对职工身份进行审查。
2. 管理中心对职工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银行卡(I类账户)以及购房、贷款等缴存中心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扫描。
3.管理中心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见附件3),并在回执上填写受理网点联系电话。
4.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供的购房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见附件4)。核实未通过的,需电话通知职工受理意见。
(二)传递当日职工申请
管理中心于购房提取材料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通过的职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和《购房信息真实核实情况表》、进行扫描,连同职工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卡以及购房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通过登录监管平台——“办公助手”——“消息”功能上传当日纸质材料发送至业务属地中心。
(三)接收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
管理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通过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业务办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职工,并将表单及提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作为受理业务资料归档。
二、办理材料:
1、《“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2、《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
3、《“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4、《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
5、《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6、个人证明材料:职工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银行卡(I类账户)
三、办理地址: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8号咸阳房产交易大厦七层)
四、办理时间与联系电话: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9-12329、029-328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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