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离职三个月能否提取公积金
导语 不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就业(账户封存半年)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前往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附办理地址,详情见正文。
离职三个月不能提取公积金,职工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账户封存半年,方可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二、办理流程:
1、在单位领取填写《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2、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银联卡到中心业务大厅或者咸阳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审批结算手续。
3、提取资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联卡(一类卡)上。
三、办理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
注: 以上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并同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四、办理地点和机构:
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中心业务大厅(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8号咸阳房产交易大厦七层)
五、办理步骤、时间与联系电话:
1、为一窗式即时办理;免费办理
2、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业务在三个工作日内
4、联系电话:029-12329、029-328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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