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加强升空物管控最新通告
导语 管控区域:咸阳市行政区域全境,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范围内;管控时段 2023年5月10日0时至5月21日24时。
为维护咸阳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旅游景点、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咸阳市开展加强“低慢小”升空物升空管控活动。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管控区域:咸阳市行政区域全境,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范围内。
(二)管控时段:2023年5月10日0时至5月21日24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升空物,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三、管控措施
1,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升空物飞行、施放。
2,对于违法违规升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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