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交通管制限行调整什么时候执行?

导语 自2023年12月27日0时起,对在咸阳市城区及南部六县市(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礼泉县、乾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自2023年12月27日0时起执行。

  一. 交通管制安排

  对在咸阳市城区及南部六县市(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礼泉县、乾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二. 限行尾号调整

  1. 市城区及南部六县市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2.在原公布限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

  3. 同时,市城区暂停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点击查看:咸阳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交通管制(含限行尾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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