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淳化城区道路交通整治范围

导语 整治范围:人民街(南门口—民政广场)含南门交叉路口、南新街中段(交管大队门前—南门口)、南新街北段(城建路—医院后门)、城建路全段、滨河路全段。

  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大整治管理大提升形象大改善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淳化县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有效净化交通环境,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县城区开展交通环境大整治管理大提升形象大改善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人民街(南门口—民政广场)含南门交叉路口

  南新街中段(交管大队门前—南门口)

  南新街北段(城建路—医院后门)

  城建路全段

  滨河路全段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法掉头、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随意变更车道、不使用安全带,特别是在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机动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污损号牌、假牌假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大型货车、城市工程运输车超限、超载、违停占道、闯红灯、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

  (五)整治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逆行横穿、闯红灯、随意穿插变更车道,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四、处罚规定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在主次干道、交通路口等交通秩序点位乱停乱放妨碍通行的各类车辆一律拖移。在整治期间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官方新媒体、电视台、报纸等全媒体平台予以曝光警示。

  (二)对拒绝、对抗、辱骂和妨碍现场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与交警部门同行,摒弃交通陋习,遵法明礼,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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