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秋季永寿县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对象(一年级+七年级)

导语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小学入学对象、初中入学对象等详见正文!

  办理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小学入学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永寿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初中入学对象为永寿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符合政策准入类规定的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按照永寿县招生政策,在线下办理入学手续。

  法律责任

  家长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您对入学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教育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学习环境!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29-37666766

  补充问答:

  问:户口类别有哪些?

  答:户口类别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指“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而立户的户口形式”;户内成员生活在同一住所,且为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户口簿的户别栏登记为居民家庭户。集体户指“基于特定的集体组织或单位而设立的户口形式”;户内成员居住或者工作在机关、团体、学校、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等,成员间不存在家庭关系;户口簿或户口卡的户别栏登记为居民集体户。

  问:随迁子女的界定和入学政策是什么?

  答:随迁子女是指随监护人(父母)一方或双方在非户籍地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到其他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问:优抚对象包括哪些?

  答: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不同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和各市、县(区)招生方案要求进行现场办理。

  问: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根据县(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各市、县(区)招生方案要求进行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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