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咸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时间+入口+要求)
导语 现开放高新区第五批人才公寓线上申报,本次申报通过“咸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请有需求的企业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资料填报必须真实有效,人才公寓网上申报截止于4月18日下午18时。
高新区辖区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开放高新区第五批人才公寓线上申报,本次申报通过“咸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请有需求的企业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资料填报必须真实有效,人才公寓网上申报截止于4月18日下午18时。
一、申报平台
咸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系统
网站地址:秦创原咸阳高新区-人才公寓(https://www.xygxqqcy.com/)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高新区辖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在高新区重点工业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机构、科创服务平台等就职或服务的具有一定贡献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租住高新区人才公寓:
1.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博士学历人员,或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4万以上的人才;
2.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2万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硕士研究生;
3.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0.8万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985或211大学本科毕业生;
4.企业认定的突出贡献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2万以上的人才。
(二)申报高新区人才公寓条件要求
1.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须在高新区;
2.申请人须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或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咸阳市区无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
4.申请人所在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法人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失信及犯罪记录。
三、申报所需上传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等证件的扫描件;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入选人才工程证明等扫描件;属用人单位认定的突出贡献人才,须提供突出贡献证明资料扫描件;
3.申请人在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无房证明扫描件;
4.申请人在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近1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扫描件;高新区企业近1年为申请人发放薪资薪酬的银行流水文件扫描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服务合同等扫描件(合同须标明申请人服务时长、所在岗位、薪资等情况);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将进行不定期核实;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近一年企业纳税证明材料扫描件;
7.基于国家级“咸阳高新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咸阳高新区)”建设要求,对于高新区企业引进的台湾及海外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入住条件;
8.人才公寓受面部识别系统监控,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居住,不得转租、转借及长期空置,否则将收回分配的人才公寓;
9.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真实性承诺书等扫描件;
注:以上扫描件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咸阳高新区除原有东区人才公寓外,新开放西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可在网上申报时根据所在企业位置就近选择。
五、申报联系人
科技创新局电话:029-32003660
网上申报技术联系人
余经理 18091183820
附件:咸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