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导语 由职工向区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还包括鉴定范围、申请材料等,详见正文。
咸阳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作为申请主体。各县市区申报主体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病鉴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中省驻咸及市属申报主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提出病鉴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一、范围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含私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
二、申请材料
(一)职工本人病鉴申请书;
(二)《咸阳市病伤职工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或《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病评定检查表》(贴被鉴定人2寸照片,纸质一式三份);
(三)申请鉴定人身份证明;
(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五)治疗病历的明细表;
(六)属精神和癫痫类疾病的须有系统治疗5年的病历,慢性病须有系统治疗3年以上的病历;
(七)非我市就医的申报职工提交指定医院核实诊断资料;
(八)以上资料除特别标注外,均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格式PDF)。
三、组织鉴定
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鉴定时间、地点,通知申请职工参加初鉴;通过者资料进入复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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