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导语 本文包括: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2022年就业见习政策、社保政策、失业补助金等就业创业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包括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下同)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性贷款。
1、个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
(3)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6)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抵、质押物复印件。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并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员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3)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4)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章程;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6)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抵、质押物复印件。
企业借款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当准备哪些材料呢?
申请材料(包括需向经办银行提供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法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企业章程;
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资产抵押相关原件。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原则按人均不超过22万元掌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以及贷款利率
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并按季向经办银行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承担。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企业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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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2022年就业见习政策
一、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应具备以下条件(1)近两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2)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必须为普通高校统招生(注:有报到证)。2.社会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应具备以下条件16-24岁失业青年。
二、就业见习期限及生活补贴发放标准1.见习期限为3-12个月;2.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毎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3.参加见习的人员由渭城区人才交流中心统一购买每人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单位应依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通过银行将见习生活补贴按月垫付给见习人员(保存通过银行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见习期满我中心审核合格后,统一拨付。
三、见习人员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填写《咸阳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向渭城区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四、申报见习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
3.能提供以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4.有专门的见习制度和管理办法,能按时为毕业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五、申报见习单位程序单位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咸阳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咸阳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咸阳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并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向渭城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社保政策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阶段性降费政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下浮2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
1.缓缴对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困行业。
2.缓缴时限: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1.基本条件: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3.经办流程:推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企业不需提出电请。返还资金通过人社后台数据比对审核、企业确认、社会公示后直接拨付企业。
4.企业划型:参照《关于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7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新参保单位或因改制重组等原因需重新划型的,根据工信联部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5.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
1.保障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咸阳市渭城区1404元/人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咸阳市渭城区877.5元/人月)。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600×2=1200元)。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3.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停发惩戒:
(1)、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予以停发。
(2)、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不予受理。
(3)、对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及个人,要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惩戒。
4.政策受理期限:2022年延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5.申领程序: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采取线上线下申领。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及“秦云就业”小程序、支付宝和微信平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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