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杨凌示范区特开展2026年汽车报废与置换补贴券发放活动,补贴适用范围及标准等详见正文!
杨凌示范区2026年汽车报废与置换补贴券发放通知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
为响应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杨凌示范区特开展2026年汽车报废与置换补贴券发放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适用范围及标准
(一)汽车报废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享受补贴: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补贴,最高2万元;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补贴,最高1.5万元。
(二)汽车置换补贴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上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享受补贴: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最高1.5万元;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二、补贴券发放规则
(一)发放平台
汽车置换补贴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
汽车报废补贴券:通过微信“杨凌农科”小程序发放。
(二)发放时间
每周五固定发放,汽车置换补贴券10:00准时开抢,汽车报废补贴券10:30准时开抢,券量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三)使用规则
同一消费者在2026年政策实施期间,仅可选择享受一次报废补贴或一次置换补贴;
补贴券核销需符合国家及示范区相关政策要求,具体以平台细则为准。
三、申请及核销要求
参与活动的旧车需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购买及相关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需在2026年1月1日后取得;
报废汽车需由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置换汽车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汽车报废补贴申请通过全国汽车流通管理平台提交相关凭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汽车置换补贴申请通过云闪付平台提交相关凭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按程序兑付至申请人账户。
四、咨询方式
若有政策疑问,可通过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咨询电话029-87031020了解详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五、其他事项
活动严格遵循《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严禁通过伪造凭证、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由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