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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导语 咸阳市人才安居补贴实行货币化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类。详见正文!

  《咸阳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一、适用对象

  答:经认定新引进的全职来咸阳工作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即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区优秀人才(D类)、实用储备人才(E类)。

  二、补贴标准

  1、咸阳市人才安居的补贴形式有哪两种?

  答:实行货币化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类。

  2、不同层次人才分别能享受哪种类型的安居补贴?

  答:A类人才实行“一事一议”。B类人才按照实际购房金额的50%,享受最高购房补贴30万元或租房补贴2000元/月。C类人才按照实际购房金额的50%,享受最高购房补贴20万元或租房补贴1000元/月。D类人才享受租房补贴600元/月,E类人才享受租房补贴300元/月。

  3、各类人才租房补贴期限是多少?

  答:最长补贴期限为3年。

  三、申请审核

  1、申请咸阳市人才安居补贴,需满足哪些核心前提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2项条件:①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含拆迁安置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②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2、个人申请人才安居补贴,需向用人单位提交哪些资料?

  答:共4类,分别是:①《咸阳市人才安居申请表》;②人才认定相关材料;③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婚姻证明;④我市无房证明、5年内无住房登记及交易记录证明、未享受福利住房证明。

  3、用人单位向住建部门报送申请时,还需额外补充哪些资料?

  答:共7类,分别是:①《咸阳市人才安居申报表》;②人才个人申请资料;③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⑥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⑦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

  4、人才安居补贴的申请审核完整流程分为哪几步?

  答:共4步,分别是:①个人向用人单位申请;②用人单位核实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本级住建部门;③本级住建部门审核后,联合税务、人社等部门联审,符合条件报市级住建部门备案;④备案通过后,市级住建部门反馈通知单,市住建、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

  5、购房补贴的资金发放方式和周期是怎样的?

  答:人才与用人单位、同级住建部门签订协议后,财政补贴按年度核发至用人单位,每年发放20%,5年内足额发放完毕。

  6、享受购房补贴期间,人才能否处置所购房屋?特殊情况需处置的,应如何办理?

  答:不能以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确因特殊原因需转移所有权的,需本人会同用人单位向同级住建部门申请,经市级住建部门审核后,退还已享受补贴,方可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

  7、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后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补贴应如何衔接?

  答:需会同用人单位向同级住建部门申请,经市级审核后,重新签订购房补贴协议,扣减已发放的租房补贴,并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8、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政策条件的,补贴应如何发放?

  答:婚前双方均以个人名义享受的,婚后停止发放标准较低一方的补贴;夫妻双方均可享受的,仅发放标准较高一方的补贴。

  四、动态管理

  1、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享受安居补贴的人才,需履行哪些动态管理职责?

  答:市级及县市区住建部门对人才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进行年审;用人单位审核本单位人才在职在岗及工作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离职、调动等信息。

  2、出现哪些情形,会停止发放人才安居补贴?

  答:出现以下4种情形之一即停止:

  ①弄虚作假、违规申请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②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被取消人才资格的;

  ③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或未实际居住的;

  ④其他应停止发放的情况。

  3、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安居补贴,会面临哪些处罚?

  答:违规行为向社会通报,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规定严肃处理;自查处当月起终止补贴,退回已发放资金;限期未退回的,由用人单位垫支后向个人追回。

  4、用人单位在补贴申请过程中违规,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纳入企业征信系统,通报市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未如实提供证明、拒不配合审核、挪用或未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等行为。

  5、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否包含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

  答:不包含,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的人才安居政策由其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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