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带押过户向卖方原抵押权利人结清后剩余部分怎么办

导语 不动产“带押过户”相关业务合并办理完成后,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监管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卖方原抵押权利人结清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不动产“带押过户”相关业务合并办理完成后,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监管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卖方原抵押权利人结清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一. 其他约定事项

  合并办理业务的登记事项在未载入登记簿前可以撤回申请,撤回申请需全部申请人共同提出,单独申请撤回合并业务中的某个子业务或合并业务已经完成登簿的,不予撤回。

  当出现不动产转移登记无法完成的情况时,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分别归还买方贷款银行及买方本人。

  二. 实施安排

  1.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业务的合并办理等事项,同时,向住建部门推送房产转移登记信息。

  2.咸阳市住建局负责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购房资格审核、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划转等相关业务,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等行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备案合同等交易信息。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围绕“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新特点,加强对银行机构的组织协同工作,对银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

  4.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银行机构:负责买卖双方按揭贷款相关业务办理,优化贷款流程,确保资金安全,与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相关登记手续,配合资金监管部门完成资金划付工作。

  >>点击查看:咸阳开展不动产存量房带押过户(范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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