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能否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导语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需携带借款合同原件,近三月的还款明细、身份证原件前往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附办理流程,详情见正文。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一、办理流程:
1、在单位领取填写《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2、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银联卡到中心业务大厅或者咸阳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审批结算手续。
3、提取资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联卡(一类卡)上。
二、办理资料:
1、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2、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或还款存折原件;
3、身份证原件。贷款是配偶姓名的应出具结婚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限夫妻在同一户口本)。每满一年可以取一次,提取额度为当年的还款金额。
注: 以上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并同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三、办理地点和机构:
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中心业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标准、时间:
为一窗式即时办理;
使用以上材料提取公积金不收取费用;
三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29-12329、029-328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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