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哪些情况单位要为职工补缴公积金

导语 在以下情况,单位需为职工补缴公积金:因种种原因为某一个或某几个职工漏交公积金、未足缴纳公积金、欠缴或错缴。

  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为职工进行补缴?

  (1)单位因种种原因遗漏为某一个或某几个职工缴纳一个月或多个月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因种种原因未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欠缴单位分批补足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因错误缴存需补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咸阳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秦都区、渭城区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950元/月;

  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750元/月;

  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三原县、泾阳县、彬州市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850元/月。

  咸阳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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