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咸阳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配偶及父母子女提取还需关系证明。
咸阳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清单及证明要求
咸阳市职工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办理,购房人本人提取与亲属提取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基本材料(所有提取人均需提供)
1. 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需提供网上备案的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2. 购房发票或收据。
3. 身份证原件。
二、关系证明材料
购房人(产权人)是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时,需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
1. 结婚证:证明配偶关系。
2. 同户户口簿: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3. 独生子女证:证明子女关系。
4. 出生证: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5. 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无法通过上述证件证明的关系。
三、材料注意事项
1. 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应当由证明材料出具部门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 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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