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
燃放规定
自2023年12月5日通告发布之日起,对继续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收缴烟花爆竹制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区域
咸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间
2024全年
违规举报
自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之日起,继续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收缴烟花爆竹制品,对销售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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